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关于为困难老年归侨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晋政外侨字〔2016〕82号)文件有关精神,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符合发放条件的省直困难老年归侨名单在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1964年以前出生并于1989年12月31日前回国在晋定居、现有山西户籍的困难归侨。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省侨办如实反映。
三、监督电话:
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侨务工作处):0351-4060196/4031785
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